《寒煙翠》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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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到幽篁小築的第十天,我才第一次到鎮上去。
和我同去的是凌風,他本想用托車載我去,但我更喜歡步行,何況,假如走捷徑,不經過大路,而橫越過那片山坡和曠野,那麼,只要步行四十分鐘就可以走到,而且沿途都有樹蔭可以休息。
我們是早晨八點鐘出發的,抵達鎮上還不到十點。
這並不能做“鎮”,像凌風說的,它不過是個山地村落而已。建築大部分是茅草的頂,泥和草砌出來的牆,小部分是磚頭和石塊,街道(假如那算是街道的話)並不整齊,房子也蓋得很凌,大概總共有三百多戶。看樣子,這些家庭都很窮苦,每家最多的東西是孩子,幾乎每個大門口,都有四五個孩子在嬉戲,甚至孩子還揹著孩子,孩子還抱著孩子。全鎮裡最“豪華”的建築就是那所小學校。
這所小學位於全鎮的頂端,顯然是臺灣復之後所建的,能把教育帶到這窮鄉僻壤中來,實在令人驚異。著每家門口那些半的孩子,我才真正領會義務教育的必需。學校是磚造的平房,有一道矮矮的圍牆,掛著“××鄉國民小學”的招牌,裡面總共只有六間教室、一間辦公廳,和一大塊名之爲“場”的空地。場上豎著一旗竿和兩個單雙槓,還有一塊沙坑。這就是學校的全貌。另外,就是在場對面,一排五間的教職員宿舍。
現在正是放暑假的時候,每間教室都空著,門也鎖著,但仍有不的孩子在場中游戲,爬在雙槓上,或滾在沙坑裡,包括一兩歲的孩子都有。
“這就是所謂的鎮,”凌風說,“我告訴你的不錯吧?簡直沒有東西可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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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仍然有很多東西可看,”我說,“這是另一個世界,如果我不來,永遠無法想象一個山地村落。”
有兩個孩子打起來了,他們滿地打滾,撲打著對方,打得激烈而兇狠。
“看他們!”我說,“教育這一羣孩子一定是個艱鉅的工作。”
“應該有更多的人來教他們如何生活,”凌風說,“大部分的山地人都不懂得過日子,他們是隻顧今天,不顧明天,而且,他們永遠不明白什麼衛生。”
“這還是教育的問題,沒有人告訴他們骯髒會帶來疾病。不過,韋校長說他們是生活得很滿足也很快樂的。”
“只要肚子不,他們就不會憂愁。”凌風說,微笑地著那羣孩子,“在臺灣,你真想找到肚子的人,可也不容易。以前,他們靠打獵維生的時候,生活還困難一點,現在,他們已經懂得用農耕來代替狩獵,肚子的事大概就不會有了。”
“我奇怪,山地人爲什麼要住在山地?平地不是比山地舒服得多嗎?”我說。
“好問題!”他笑了。“我想,一定是給平地人趕到山上去的!”
“好答案!”我也笑了。“記住山地人都比平地人剽悍得多,似乎不容易‘趕’吧?”
“但是,他們沒有平地人狡猾,”他指指腦袋,著我說,“這裡面的機比剽焊悍的更厲害!獅子夠剽悍了,可是照樣被人類關到園裡去,大象呢?老虎呢?還被人類訓練了去走鋼呢!”
我可從來沒有聽說過大象老虎會走鋼的,不過,他的話好像也很有道理。我們不再研究這個問題,他拉住我的手說:“我們去看看韋校長!”
“他永遠住在學校嗎?”我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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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的,不論寒暑假。”
“他沒有家?我的意思是說,他沒有結過婚?”
“不知道,反正在這兒的他,是個,或者在大陸上結過婚也說不定。”
“他有多歲?”
“大概四十五六吧!”他盯著我,“你對他很興趣?”
“很好奇,”我說,“他好像不是一個應該‘埋沒’在山地小學裡的人。” Www•TTKΛN•CΟ
“或者你不該用‘埋沒’兩個字,”他踢開了腳下的一顆石子,沉了一下說,“無論生活在哪裡,人只要能自得其樂就好了。”
“他在這兒很快樂嗎?”
“問題就在這裡,”凌風搖搖頭,“老實說,我不認爲他很快樂,他心裡一定有個解不開的結。”
“說不定他是爲了逃避一段,而躲到山上來。”
凌風噗嗤一笑,拍拍我的肩:“你又忙著編小說了!我打賭他不會有的紛擾,他已經度過了紛擾的年齡。”
“別武斷,”我瞪了他一眼,“你沒有經歷過四十幾歲,怎麼知道四十幾歲的人就沒有的紛擾了?在我想象中,是沒有年齡的界線的!”
“你也別武斷!”他瞪回我一眼,“你也沒經歷過四十幾歲,怎麼知道他們有的紛擾呢?”
“你的老病又來了!”我說。
他大笑,我們停在韋白的門前。
這是一排宿舍中的第一間,凌風敲了門,門裡傳來低沉的一聲:
“進來!”
推開門,我們走了進去,這是間大約八席大的房間,對個單漢來講,不算是太小了。窗子敞開著,房間裡的線十分明亮。韋白正坐在書桌前面,埋頭在雕刻著什麼,他工作得那麼專心,連頭都不擡起來一下。凌風忍不住喊了一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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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韋校長!”
他立即擡起頭,看到我們,他顯得十分驚訝,說:
“我還以爲是幫我做事的老太婆呢!你們今天怎麼有興致到鎮上來?”
“陪詠薇來看看,”凌風說,“還是第一次到鎮上來暱!”
“坐吧!”韋白推了兩張椅子給我們。
我並沒有坐,我正在好奇地打量著韋白的房間。天地良心,這可不是一間很整潔的房子,我從沒看過一間屋子裡會堆了這麼多書,兩個竹書架堆得滿滿的,地上、窗臺上、書桌上、牆角上也都堆著書。除了書以外,還有木頭、竹子、各種已完工或未完工的雕刻品和大大小小的紙卷。韋
白注意到我在打量房子,他笑了笑。
“很,是不?”
“很適合你。”我說。
他倒了兩杯茶給我們,茶葉很香,我立即嗅出這是青青農場的茶葉。在桌子旁邊坐了下來,我著他書桌上的雕刻品,他正在刻的是一大片竹片,上面雕刻著一株花和幾塊山石。刻得勁健有力,花上方,有草書的兩行字,是《紅樓夢》中黛玉《問》一詩中的句子:
孤標傲世偕誰?
一樣花開爲底遲?
我不由自主地拿起那塊竹片,反覆把玩。這雕刻品已經近乎完工,只有幾塊石頭和幾株草還沒有刻完。孤標傲世偕誰?一樣花開爲底遲?我著韋白,他正和凌風聊天,問他爸爸媽媽好不好,我忍不住地冒出一句:“韋校長,你在自喻嗎?”
“什麼?”他不解地著我。
“孤標傲世偕誰?”我指指竹片上的句子,“你在說你自己嗎?我對你也有同樣的問題呢!”
“哦!”他角牽了一下,彷彿是在微笑,但他的神卻有些落寞。“你以爲我是孤標傲世的?”他問。
“你不是嗎?”
“不是。”他搖搖頭。“有才氣的人才能說這句話。我住在這兒只是不得已罷了。”
“不得已?”我追問,“爲什麼是不得已?只要你願意離開,你不是就可以離開嗎?”
“但是我並不願意離開。”他有些生地說。
“我不懂,”我搖頭,“你的話不是非常矛盾嗎?”
“你不懂的東西還多呢!”他微笑地著我,語氣變得非常和了。“你還太小,將來你就會知道,整個的世界都是矛盾的,沒有矛盾,也就沒有人生了。”他燃起一支菸,振作了一下說:“爲什麼談這樣枯燥的話題?詠薇——我直接喊你的名字你不在意吧?”
“很高興,韋校長。”
“你在這兒住得慣嗎?”
“被苦湖迷住了,”凌風說,“我想是越來越喜歡青青農場了,對不對?”他轉向我。
我點點頭。“這裡有許多我預料不到的東西和景緻,還有許多我預料不到的人……”
“怎樣的人?”韋白打斷我。
“像你,韋校長。”我坦白地說。
他笑了笑,噴出一口煙,煙霧籠罩下的他,那笑容顯得有些難以捉,是個無可奈何的笑。
“我看得出來,”他說,“你還是編織幻想的年齡。”
“你在笑我嗎?”我問,“我以爲你的意思是說我很稚。”
“我不會笑你,”他搖搖頭,“因爲我也有過滿腦筋幻想的時代。”
“你是說——”凌風了進來,“像你現在這樣的年齡,就不會再幻想了?”他暗中瞟了我一眼,我知道他是在爲我們剛剛辯論的問題——四十幾歲的人有沒有紛擾——找答案。
“並不是完全沒有,”韋白又噴了一口煙。“我這種年齡,也是一個‘人’哩!是‘人’就有許多‘人’所不開的東西——”(現在到我在暗中瞟凌風了。)“只是我,對許多問題已經看了,知道幻想只是幻想,不會變現實。年輕的時候,是要把幻想和現實混爲一談的。不過,即使能區別幻想和現實,人仍舊還是會去幻想。”
“呢?”凌風迫不及待地問,又瞟回我一眼,“你會不會還有波的時候?”
韋白拋下了煙,從椅子裡跳起來,笑著說:
“嗨,今天你們這兩個孩子是怎麼回事?想在我上發掘什麼嗎?”
“詠薇想在你上找小說題材,”凌風輕易地把責任推在我上,“你知道,想爲一個作家!”
“錯了!”我說,不滿意地皺起眉,“我只是想寫作,並不想當作家。”
“這有什麼區別?”凌風說。
“寫作是一種發泄、一種傾吐、一種創造……”我熱烈地說,“作家只是一個地位,當作家就意味著對地位和名的追求,這是兩回事。”
“我懂得詠薇的意思,”韋白說,“所熱衷的是寫作本,至於能不能名作家,這並不在關心的範圍之,如果能,是意外的收穫,如果不能,也無所謂,對不對?”
“對了!”我說,“就像一個母親,盡的本能去護的子,教育的子,並且創造了的子,在,只是一種和本分,並不是爲了想當模範母親呀!”
韋白笑了,說:
“你的例子舉得很有意思。”走到窗前,他看了看窗外的,回過來說:“天氣很好,我們到溪邊去釣魚如何?有興趣嗎?”
“好的!”凌風站了起來,他本來對於一直坐著聊天已經不耐煩了。“你的魚竿夠不夠?”
“我有四五呢!”
“用什麼東西做餌?”我問。
“蚯蚓。”
我皺眉,凌風笑得很開心:
“到鄉下十天了,你還是個城市裡的大小姐!”他嘲笑地說。
“這與城市和鄉下有什麼關係?”我說,“即使我是個鄉下姑娘,我也會認爲切碎一條蚯蚓是件殘酷的事!”
“可是,你可照樣吃魚,吃蝦,吃,吃豬,都是切碎了的!”
“嗨!”我有些生氣了,瞪視著他,“我從沒有看過一個比你更擡槓和更討厭的人!”
他大笑了,拿著魚竿跑出門去。我一回頭,看到韋白正用一種奇異的微笑注視著我們,於是,我不再多說什麼了,我不願韋白認爲我是個吵鬧的孩子。
帶著魚竿,我們來到了溪邊。這條河是經過鎮上、再經過青青農場,繼續往下流的。我們一直走到青青農場與村落之間的那一段。放下魚竿,凌風立即用帶來的小伊鏟子挖開了泥土。這一帶的土壤都很沃,他立刻找到了三四條又又長的蚯蚓。我把子背
過去,不看他們對蚯蚓的宰割工作,半晌,凌風笑著喊:
“詠薇,你到底要不要釣魚呀?”
“要,”我說,“請幫我上上魚餌好嗎?”
“自己上!”凌風說。
“那麼,我還是在樹底下休息休息吧!”我悶悶地說。
“這兒,給你!”韋白遞了一上好魚餌的釣竿給我,我接過來,對凌風白了白眼睛。凌風只是自己笑著,一面拿著魚竿走下河堤,把魚餌甩進了水裡。
我們開始釣魚。三個人都有一陣短期的沉默,在水面閃著萬道華,蟬聲在樹梢上熱烈地喧鬧,幾片雲薄而高,從明亮的藍空上輕輕飄過。我坐在草叢裡,魚竿在我邊的泥地上(因爲我握不牢它),凌風站在我邊,魚竿握在他手中。韋白在距離我們較遠的地方,坐在一塊大石頭上面。
浮標靜靜地在水面,流水緩緩地輕瀉,我聚會神地瞪著浮標,只要一個輕輕的晃,就手忙腳地去抓魚竿,一連三次,魚竿上都仍然只有魚餌。凌風一也不,但是,當他第一次拉起魚竿,上面已經有一條六七寸長的魚,活蹦活跳地迎著閃耀。
“第一條魚!”凌風笑地說,取下魚放進魚簍裡,重新上上餌,把魚鉤甩人水中。“你覺不覺得,”他著我,“我們活著也就像釣魚一樣?”
“我不懂。”我搖搖頭。
“不是釣魚,就是被釣。”他靜靜地說,“而且不論釣魚與被釣,機運都佔最大因素。”
“你是說命運?”我問,“你認爲命運支配著人生?”
“並不完全是,”他說,“我欣賞中國人的一句老話‘盡人事,聽天命’,許多時候,我們都是這樣的。如果盡了全力而不能改變命運,就只有聽命運安排了。”
“我從不以爲你是個相信命運的人。”
“你知道我是學工的,”他笑笑說,“猜猜我爲什麼學工?”
“你對它興趣呀!”
“天知道!”他說,“我最興趣的是音樂,從小我幻想自己會爲一個音樂家,對一切的樂都發狂,但是,考大學的時候,我上了一個孩子……”
“哦?”我挑了挑眉。
“最起碼,我自以爲是上了,是在臺中讀中學的同學,說,將來只嫁工程師。我那時簡直對發狂,我一直是會對許多東西發狂的。看不起我,因爲我在學校中的數學沒有及格過,說:‘假如你考得上甲組,我就嫁給你!’我一發狠,幾個月都沒睡好過一夜,終於考上了大的土木系,這就是我學工的原因。”
“你那個人呢?”
“嫁人了,嫁給一個國華僑,最氣人的是,那個華僑是個小提琴手,在紐約一家夜總會裡當樂師。”
我大笑,笑彎了腰。凌風著說:
“你的魚竿!快拉!快拉!有魚上鉤了!”
我急忙拿起魚竿,用力一拉,果然,一條魚在鉤子上掙扎蹦跳,我歡呼著說:
“我釣著了!我釣到了!這是我生平釣到的第一條魚!”
“第二條。”凌風在說。
“什麼?”我問,一面著:“幫我捉住它!趕快,我不知道怎樣可以取下它來!”
凌風把魚線拉過去,但是,那條活蹦活跳的魚不知怎樣掙了釣鉤,落進了草叢裡,凌風撲過去抓住它,它又從他手掌中跳出來,他再抓住它,用兩隻手握著,那魚的尾仍然在他的手掌下襬來擺去,徒勞地張大又合攏,合攏又張大。
“看到了嗎?”凌風說,“它在爲它的命運掙扎,假如它剛剛從草叢裡跳進水裡去,它就活了,現在,它的命運是等待著被宰割!”
他的話使我心中掠過一抹怛惻,那魚掙扎的樣子更讓我不忍卒睹。凌風把魚放進了簍子中,重新幫我裝上魚餌,招呼著我說:
“你來吧,甩遠一些!”
我呆呆地站著發愣,凌風喊:
“你還釣不釣呀?”
魚還在魚簍中跳,撲打得魚簍劈啪作響,我突然提起魚簍,幾乎連考慮都沒有,就把兩條魚全倒回了河裡,那兩個麗的小東西在水中幾個迴旋,就像兩條銀線般輝躥進河流深,消失了蹤影。凌風大一聲,一把抓住我的手臂,嚷著說:
“你這算哪一門子的婦人之仁呀!把一盤好菜全糟蹋了!”
“不是婦人之仁,”我笑著說,“只是,想做一做它們的命運之神。再去扭轉一下它們的命運!”
凌風的手還抓住我的手臂,他的眼睛盯著我的臉,在我臉上逡巡著。然後,他放開我,走開去整理魚竿,裡喃喃地說了一句什麼,我問:
“你生氣了嗎?”他回過頭,對我驀地一笑。
“我說,你會爲很多人的命運之神呢!”他調侃地說。
“去你的!”
我罵了一句,不再去管我的魚竿,而跑到韋白邊。他抱著膝坐在那兒,一悠閒自在的樣子,魚竿用一塊大石頭著。我看了看他的魚簍,完全空空如也。
“你什麼都沒釣著嗎?”我多餘地問。
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說:
“在我這樣的年齡,很難會釣到什麼了,不像你們,可以釣到滿簍子的快樂。”
我一怔,著他,突然到他是這樣的孤獨寂寞,又這樣的懷才不遇。他的語氣如此深地了我,我跪坐在他的邊,凝視著他說:
“你的簍子裡也有許多東西是我們所沒有的,對麼?最起碼,那裡面應該裝滿了回憶。是不是?”
他笑笑,用手我的頭髮。
“你是個好孩。”他說,猛地把頭一思甩,站了起來。“好了,來吧,我們該收起竿子,分頭回家了。”
是的,太已到了頭頂上,是快吃午飯的時間了,烈日下不是釣魚的好時候,我們該回去了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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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妻帶種逃
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,八成犯傻了,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,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,還是他真如傳言「生意做到哪,小手摸到哪」那般有戀手癖?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……寵她之餘,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,他說唯有這樣,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,能好好被他獨佔,他說不許她哭,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,他說了好多好多,讓她甜上了心頭,也被他填滿心頭,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,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,纔會由上門「認親」的公主那兒得知,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,他愛的是前世妻子,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……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,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,她想,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,這次,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,即使已懷了孕,即使再痛苦,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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